我国是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劳动力大国,当前面临着劳动标准执行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关系的失衡影响社会稳定,将会损害国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的能力。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先后出台了配套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意见根据各地实际,多从操作层面入手强调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十三五”时期,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鼓励和引导劳动力成本优势向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转变,使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成为新的增长引擎,从而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新一轮增长动力。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治理在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都具有迫切性
总的来看,我国具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基础、法律保障和文化传统,特别是《意见》和各地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我国进一步改善劳动关系提供了机遇窗口。局部波动,是说我国一段时间一定区域内劳动群体性事件出现多发态势,对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形成可以从宏观(国家)和微观(企业和劳动者)两个层面把握。宏观层面,我国近年来加强了劳动关系的制度和法律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和执行机制,在此过程中不断探索三方协商和劳动关系治理的新思维、新路径。如成立各个层级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规划建设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等。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近年来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社会在结构性转型过程中,企业和劳动者等各方就自身利益诉求博弈增多,一些群体性事件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迅速传播。微观层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对我国部分产业的出口造成了负面冲击,部分出口企业面临运营困难。同时,劳动力短缺现象在一些沿海地区比较突出,企业面临劳动力成本增加的压力。从劳动者方面来说,伴随着新通信技术的发展,城市中第二代进城务工人员对于自身利益的诉求更容易被动员,相比于第一代务工人员,第二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离职率和更广泛的利益诉求空间,这对劳动关系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部分地区国有企业在改革进程中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竞争,没有处理好劳动关系,导致劳动群体性事件出现多发态势。
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性转型的可行战略
《意见》从宏观层面阐释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意义和总体举措,是当前劳动关系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各地根据《意见》要求出台和将要出台的配套实施意见,则从本地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实践出发,提出了具体的构建举措。《意见》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的基于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正在弱化,这是经济发展阶段中的正常现象。为了跃过“中等收入陷阱”,我国必须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而通过劳动关系治理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正是有效措施之一。
第一,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在现有资源、制度体系约束下的现实选择。所谓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指政府、企业和劳动者通过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由资源利用效率、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效率提高所体现的发展优势。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相对于劳动成本优势而言的,长期以来我国依赖劳动成本的比较优势发展成为世界工厂,但随着我国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成本优势在不远的将来必然不可持续。劳动关系治理优势作为一种制度性优势,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的经济发展红利。
第二,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的可行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用改革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劳动力是供给侧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需求侧消费的主力军。劳动关系的和谐是促进供给侧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劳动关系治理优势对劳动力成本优势的替代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相呼应,是解决结构失衡、供需错配的重要抓手。
第三,劳动成本优势向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转变面临“机遇窗口”。以集体谈判为例,学者认为我国“自上而下”的行政性推动要与“自下而上”的社会权利建构相结合才能使工资集体协商取得实效。研究表明,我国的工会对会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等都有积极正向的影响,工会可以借国家力量改善劳动者的就业条件。在当前我国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背景下,可以说我国面临着一个劳动成本优势向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转型的机遇窗口。我国实现从劳动力成本优势向劳动关系治理优势的转变,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伟大实践,对于全球化时代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增长战略和发展道路也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也是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手段。
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要着眼长期、着眼全球、着眼发展战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相互促进、内在统一的关系,基于劳动关系治理优势的发展战略,体现了协调和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
第一,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要着眼长期。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十三五”时期我国要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框架内,着眼长期,通过协商民主和局部试点等制度创新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既维护好我国各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遵守劳动标准提供充分的经济和社会激励。
第二,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要着眼全球。劳动关系的全球化是当代社会的定义性特征之一。虽然世界贸易组织已经事实上否定了“社会条款”——将贸易与一国劳动标准挂钩的协议,但区域贸易协定越来越多地将劳动关系和劳动标准条款纳入其中,典型的如近期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就包含了类似条款。事实上,有学者提出在劳动关系领域已形成了一种“全球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全球劳动关系治理反映了国家、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努力和过程,其重要特征是自愿、自我治理和传统的劳动监管在不同社会语境下的沟通和合作。要创造并利用劳动关系治理优势实现协调和共享发展,增加国家竞争力,必须从全球的视野审视我国的劳动关系格局,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既体现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又及时追踪、把握、响应全球劳动关系的动态演化。
第三,发挥劳动关系治理优势要着眼发展战略。各国的国情不同,其发展战略也应该有所差异。以“华盛顿共识”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所开出的政策处方,忽视了国情对于最优发展战略的影响,因而在实践中难以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反观国家发展的成功案例,如以日本为代表的“发展型国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企业家型国家”,都是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是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劳动力优势仍然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重要的竞争力来源。但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且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突出,劳动成本优势在不远的将来必然不可持续。目前印度、越南等国在劳动力成本方面已相对具有优势,并吸引了大量国际投资。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重视这一现状,把发挥劳动治理优势作为破解这一困境、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