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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与单位要不要签订劳动关系?

来源:东莞外贸人才网 时间:2017-08-28 作者:东莞外贸人才网 浏览量:

大学生实习是每个大学生的必经之路,但是当大学生出来实习后,应该给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吗?不少公司只给大学生签订了在校生实习协议,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样做是符合规定的吗?应不应该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下关于具体案例解答。


小刘是大四学生,明年即将毕业。因此,在这个学期初,小刘就找到了一家私企进行实习。公司因小刘仍在学而并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一份《在校生实习协议》。然而,在实习期间,小刘因搬运办公用品将脚崴了,公司以“小刘并非单位正式员工”为由,不但拒绝提供相应赔偿,而且还将小刘辞退了。为此小刘感到很困惑:难道在校实习生不算公司正式员工,就不能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职场问答


律师解答:


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勇表示,首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了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质标准,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高级人民法院也均认定,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之间名为实习,但符合劳动关系实质的,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用人单位招用在校大学生时,首先,要调查清楚学生的基本情况,如何时毕业、能够提供劳动的时间等内容;其次,单位可以按照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使用在校生;最后,在校生提供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在雇佣之前可以为在校生上一份商业保险,避免风险。


读完以上文章后可能你对关于大学生实习的事情有更多的了解,大学生们实习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劳动合同是认定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心的证明,所以要多了解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以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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