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检疫申报
(一)出入境人员检疫是通过检疫查验发现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给予隔离、留验、就地诊验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从而达到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传入或传出的目的。
(二)、受检疫的入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三)、入境人员检疫申报的内容有:
1、精神病、艾滋病(含病毒感染者)、性病、肺结核等疾病;
2、发烧、皮疹、黄胆、腹泻、呕吐等症状
3、随身携带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
4、来自黄热病疫区的旅客应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出境人员检疫申报
(一)受检疫的出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二)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中国籍旅客应出示黄热病接种证书。
(三)检疫人员对所有出境人员进行医学观察,阻止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出境,并根据需要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对象
应接受健康检查的出入境人员包括:
(1)申请 出国 或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籍公民;
(2)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
(3)来华工作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健康检查的重点项目
(一)、中国籍出境人员:
1、重点检查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
2、还应根根去往国家疾病控制要求、职业特定及健康标准,重点检查有关项目,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
(二)、回国人员:
除按照国际旅行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内容检查外,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同时根据国际疫情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
(三)来华外籍人员实健康检查:
验证外国签发的健康检查证明,对可疑项目进行复查,对项目不全的进行补项。其重点检查项目是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和外国人禁止入境的五种传染病即,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
(四)、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除按照国际旅行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检查内容外,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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