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载货清单(舱单);
(五)提(运)单;
(六)代理 报关 授权委托协议;
(七) 进出口 许可证件;
(八) 海关 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 进出口 有关 单证 。
海关 应当留存 进出口 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 单证 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
货物实际进出口前, 海关 已对该货物做出预归类决定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 报关 企业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申报时应当向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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