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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单证的组织和缮制技巧

来源:东莞外贸人才网 时间:2012-08-20 作者:东莞外贸人才网 浏览量:

 

     危险货物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等危及人类生命与财产安全的物质,共九大类。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于1956年发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橙皮书)的规定,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海事组织(I鄄MO)制订了《国际海 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订了《国际 空运 危险货物规则》;欧洲铁路运输中心局(OCTI)制订了《国际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欧洲经济委员会(ECE)与国际运输委员会制订了《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欧洲协议》(ADR)等有关的危险货物包装及运输管理法规。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在其生产、加工、包装和检验、 报关 、运输、储存等方面都有严格的、特定的 单证 方面的要求。

  一、生产、加工环节

  涉及的主要文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该表由首页、《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表一 )、产品(表二)、生产原料(表三)、中间产品(表四)和危险化 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表五)组成,表一至表四由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单位填写,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五除外),表五由登记单位填写并盖公章。表二、三、四中的“登记号”是指危险化学品登记后,由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简称“登记中心”)颁发的化学品登记号 码,由登记中心填写;“CAS(ChemicalAbstractService)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检索服务号;“UN号”是联合国《关于危险 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的危险货物编号;“剧毒物品编号”是指《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物品编号;“危规号”是《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危险货物编号。上述编号均由登记单位填写。

  二、包装及检验要求。危险货物对包装、积载、隔离、装卸、管理,运输条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都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

  我国根据IM DG规定对 海运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行检验制度;各地质检局负责本地区的 海运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并办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 定和使用鉴定;质检机构凭申请办理 海运 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签发鉴定证书;目前对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执行的标准有:《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 能检验》、《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规程》等十余项海运、 空运 及铁路运输危 险货物包装检验行业标准。九类危险货物除第一、二、七类和第六类 中第2小类以外的危险货物包装,按其所装货物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 类别:Ⅰ类包装(高危货)、Ⅱ类包装(中危货)和Ⅲ类包装(低度危险货物)。

      1.出口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填写要求:

  申请人在填单时应按要求详实填写,所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人”填 报检 单位,并加盖公章;“联系人”填 报检 员名及 报检 员证号;“包装容器生产厂”填容器生产单位全称;“包装容器 名称及规格”按实际填写,如纸箱的名称要写明单(双、三)瓦楞纸 箱;“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按IMDG规定的联合国包装危规标记及包 装上打印的检验批次号填写,如无,填写“N/M”;“生产日期”为该包装容器生产的日期;“数量”按实际报检的数量填制;“拟装货 物名称及形态、密度”填货物名称、气、固、液体的形态和密度(固 体货物此栏填写“***”);“原材料名称及产地”填生产包装容器的原材料名称及产地;“拟装货物单件毛重、净重”填实际重量和重量单位;“包装使用人”列明使用该包装的单位;“危包性能检验结 果单号”主要在申请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时填写;申请性能检验时要填写“包装质量许可证号”;申请检验危险品包装容器时填写IM DG的“联合国编号”并要加填危险类别;“装运口岸、装运日期”为 货物出口的实际口岸和装运日期;“集装箱上次装货名称”填本集装 箱前次所装货物的名称;“输往国家”填进口地;申请项目、提供单据、运输方式等,应在对应的“□”上打“√”;如合同、 信用证 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应详尽填列。

  2.危险品包装检验的使用鉴定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申请单、厂检合格单、性能检验结果单清楚一致,与实物相符;所使用的包装容器应与所装的危险货物相适应;容器的包装类别应高于或等于危险货物海运、 空运 、铁路运输规则对货物要求的包装类别;包装件上铸印或印刷的标记、出运(生产)批号应牢固、清晰;一般液体危险货物灌装至包装总容积的98%以下,固体危险货物盛装至包装总容积的95%以上;首次使用塑料容器,带内涂(镀)层容器,须提供6个月以上化学相容性试验合格的报告;采用液体或惰性气体保护危险货物时,该液体或惰性气体的质量及充灌量应符合规定;危险货物不得撒落在内外包装之间;吸附材料、防震及衬垫材料不得与所装危险货物起化学反应;采用牢固封口时,危险货物不得从封口中漏出。采用液密封口时,将包装件横置(封口置于最低部位),液体不得从封口中渗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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