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转单是指,通过网络将出境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入境货物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一式四联)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适用于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需到出境口岸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和经入境口岸办理通关手续需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适用于本办法:
(1)出境货物在产地预检的;
(2)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明确的;
(3)出境货物需到口岸并批的; 报关 员考试
(4)出境货物按规定需在口岸检验检疫并出证的;
(5)其他按有关规定不适用电子转单的。
注意事项:
1.出境电子转单
(1)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向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以书面方式提供 报检 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
(2)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凭 报检 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
(3)按《口岸查验管理规定》需核查货证的,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应配合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口岸查验工作。
2.入境电子转单
(1)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以书面方式向入境检验检疫关系人提供 报检 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
(2)入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应凭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等,及时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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