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先到主管 海关 核销 科办理手续,持以下 单证 :
(一)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的协议终止批文一份(正本);
(二)《 来料加工 协议终止呈批表》;
(三)《进口设备及自用物品处理清单》
(四)《登记手册》正本;
(五) 进出口 报关 单及清单正本;
(六)对进口设备及自nba推荐用物品已解除 海关 监管的,提交已解除监管的 海关 证明;
(七)对已折旧补税的进口设备,提交保税货物内销补税 报关 单正本及税单(核正本,存复印件);
(八) 经海关批准后已作其他处理的设备及自用物品,需收取海关批件。
二、持 核销 科已加注意见的《 来料加工 协议终止呈批表》到主管海关备案科注销企业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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