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托收 概念
托收 (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 托收 当事人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 CIP AL)
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 BANK)
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三、托收方式
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单托收概念
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2)、跟单托收种类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四、托收(出口部分)的操作
1、跟单托收
(1) 跟单托收的申请
1) 向银行提交《出口托收申请书》一式两联,有关内容全部用英文填写。
2) 全套托收单据
(2) 出口托收申请书的内容
1)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出口商在该栏内填写国外代收银行(一般为进口商的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这样有利于国外银行直接向付款方递交单据,有利于早收到钱。
如果没有填写或不知道进口方的开户银行,则申请人银行将为申请人选择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一家银行进行通知,这样出口商收到款项的时间将会较长。
因此出口商最好知道进口商所在的国外开户银行。
2) 申请人(APPLICANT):申请人为出口商,应填写详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3) 付款人(DRAWEE):付款人为进口商,应填写详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如果进口商的资料不详细的话,容易造成代收行工作的难度,使出口商收到款项的时间较长。
4) 汇票的时间和期限(ISSUE DATE an d TENOR OF DRAFT):申请书上的汇票的有关内容要与汇票上的一致。
5) 合同号码(CONTRACT NUMBER):申请书上的合同号码要与 进出口 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上的号码保持一致。
6) 单据(DOCUMENTS):提交给银行的正本和副本的单据名称和数量。
7) 托收条款(TERMS an d CONDITIONS OF COLLECTION)
托收的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如果需要就注明一个标记(×):
A 收到款项后办理结汇
B 收到款项后办理原币付款
C 要求代收方付款交单(D/P)
D 要求代收行承兑交单(D/A)
E 银行费用由付款人承担
F.银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G 通知申请人承兑汇票的到期日
H 如果付款延期,向付款人收取 - -- -%P.A.的延期付款利息
I 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J 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代收行对货物采取仓储或加保,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K 其他
2.光票托收
(1)光票托收的申请
申请书包括的内容有: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票据的种类
可以办理托收的票据有:汇票、支票、旅行支票。
五、注意事项
1、跟单托收
出口商为了能够尽快收到钱,应注意单据的以下几点:
(1)汇票金额要一致。
(2)汇票出票人签字或盖章
(3)汇票要背书
(4)汇票的出票人和签发人要一致。
(5)汇票要与发票等单据保持一致。
(6)价格条款是 CIF ,要有保险单,保险单的金额要超过发票金额。
(7)运输条款与价格条款保持一致。
(8)根据运输单据的要求,是否要求背书。
(9)各种单据中的货物描述,要保持一致。
2、光票托收
(1)票据的名称、种类、期限、金额、币种。
(2)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3)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4)票据的背书。
(5)远期票据是否承兑。
(6)票据的利息条款。
(7)票据签发人的名称和签字。
(8)其他条款
六、托收风险
托收的方式主要是建立在商业信用上,出口商仅凭进口商的信用发货,发完货后才收款,风险较大,主要是进口商倒闭、进口商拒付、进口商以货物的规格、质量、包装、数量等不一致而要求降价等。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2331号 | 粤ICP备18002970号
未经东莞外贸人才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东莞市小豌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东莞市莞城地王广场商务中心 电话(Tel):0769-26622959